易宪容:著名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对于当前的国内房地产市场,一边是政府部门公布的数据,房地产市场价格还在持续上涨。另一边,从媒体传来的消息来看,深圳、广州楼市继续着8月以来的市场成交低迷状况,而北京和上海,尽管房价依然坚挺,但成交量成急剧萎缩之势。
有人可能会问,早些时候快速上涨的房价是不是会出现根本性的逆转?如果逆转,又在什么时候开始?如果不是逆转,这种高房价下的成交量萎缩以及部分城市房价的下跌,是不是国内房价上涨楼市的短暂喘息?
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形势,我们如何来理解和判断?大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一是房地产是一个生产周期性较长的行业,它的价格变化往往会反映在这种产品生产较长的周期中。因此,如果房地产市场价格发生了逆转,大家也不应该太着急,不要希望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是要静观其变,这样才有利个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二是房地产是不动产。国内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个分割的市场组成,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程度、价格高低及涨跌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因此,不同城市的民众不可用同一标准,同一方式来判断当前各地的房地产市场形势,而要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分析。这样,不同地方的民众才能够对自己所在的市场做出清楚的判断。
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内各地方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用当地房价早几年的上涨幅度及这种房价上涨幅度与当地居民的收入支付水平来比较,如果房价上涨过快、上涨价格过高,与居民实际收入水平或购买能力差距大,那么居民消费能力就小,房地产泡沫就会较大,那么这样的地方房价调整就会快一些或早一些。
其次,从目前对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的重新认识和改变的程度来说,如果政府决心要改变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模式,那么房地产市场的重大利益关系就得调整。对此,十七大报告已经给出答案,住房就是民生。从最近出台的24号文件、359号文件及39号令来看,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模式将发生重大的调整,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利益格局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
再次,政府如何把一些房地产市场的基本原则转化为可操作的政策?房地产市场可以通过银行信贷、税收、住房保障等政策来调整。比如,关于359号文件对第二套住房的界定,在各家商业银行出台细则之前,网上争论得十分激烈,不少人总是希望按照自己的利益来出台细则,提出各种各样有利于自己的理由。但最后国内商业银行的主流意见还是用更为公允的方式对第二套住房做出了清楚的界定。
359号文件对目前房地产市场住房消费与投资的区分不仅提高了房地产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门槛,也增加了房地产投资者进入这个市场的成本。现在的问题是,不仅对国内房地产市场投资者要有比较多的限制,还要对国外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者进行严格的限制,而不是目前所采取的居住原则。如果这样,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需求减少,房地产市场发生较大的变化就容易了。
随着政府信贷政策的进一步紧缩,房地产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对房地产投资的限制会更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持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才能不断提高国内民众的居住水平或居住福利水平。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指出,发展房地产市场就是解决如何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权利的问题。因此,我们应该相信政府能够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的问题,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就是国内房地产市场快速上涨的价格能否逆转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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