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过火”的造船业对政府的一项调控之举极为关注。
记者得知,国防科工委正在同国家发改委积极磋商,酝酿对船舶行业投资管理进行规范。议题包括,新建10万吨级以上造船设施(船台、船坞)由发改委核准;在相关船舶企业,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
船市调控思路
国防科工委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相关官员告诉记者:“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就《船舶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这主要是规范船舶生产企业基本生产条件。希望通过许可证管理的办法,规范行业生产秩序,促进和提高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该官员所指的规定是指200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投改决定》)。根据《投改决定》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相关规定,“新建10万吨级以上造船设施(船台、船坞)和民用船舶中、低速柴油机生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10万吨级以上的造船设施项目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核准,10万吨级以下的是在地方备案。但由于现在造船设施上马比较快,在我们调研中发现有些设施应该报国家的却没有报。”该科工委人员如是强调。
据了解,项目的审核不仅包括造船设施本身符合要求,还包括岸线审批、节能环保、用地等各个方面都要符合规定。
上月底,在青岛召开全国船舶工业工作会议,会上科工委发表了《船舶工业发展态势分析预测报告》。这一报告指出目前应“坚决遏制造船能力盲目扩张”。“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研究落实《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关于规范造船能力发展的具体措施。通过进一步严格土地、岸线、海域使用政策,加强投资管理,严格限制规划外造船设施建设。”
报告着重指出,近期,要加大外商投资造船项目的管理力度,通过地方有关部门自查及与发改委组成专项调查组,对外商投资造船项目开展一次清查,对不符合中长期规划要求的外资项目,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报告中所指的中长期规划是指,2006年9月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国家发改委、国防科工委发布的《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规定:新建造船(含分段)和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股比不得低于51%。外商投资建立产品研发机构和船用设备生产企业等不受股比限制。
“外资违规进入”事件
引起这次对投资管理的是一起“外资违规进入”事件。
去年年末,韩国STX造船公司与我国北方某市达成协议,投资9亿多美元,分两期在当地建设其独资的综合性船舶产业基地。
以“独资”面貌出现的造船等项目,明显违背外方控股比例不得高于49%的现行产业政策。值得玩味的是,该协议的签署就发生在《规划》出台后不到一个月。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在中国造船界掀起了轩然大波。
据悉,违反“游戏规则”的外资企业不仅是STX一家。近年来,国外企业特别是韩国、日本的造船企业和船用配套设备制造企业为降低成本,来华投资建厂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
但以STX为典型的外资违规“进入”案例已是既成事实,如何处理的确棘手。据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当初大力支持和引进这一违规大项目的当地政府,已经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近年来,造船市场持续向好、异常火爆,不少地方将造船列入当地支柱产业。反映在对外资和民营资本的支持和扶植上。
此次对于船舶投资管理的规范,对于民营船企的影响也比较大。山海关船厂设计所船体室主任李军告诉记者:“我在这一行业近7年,原来似乎没有10万吨级以上要报国家批准这个规定。如果现在要严格执行,虽然整体上有一定控制效果。但对于企业来说,审核反应慢的话,必定会耽误商机。”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一部分段管理科副科长刘博表示,现在浙江、大连等地新建的投资项目很多。如果舟山、长兴的基地全部上马,整个产能肯定过量。但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将船舶产业作为发展的重点方向,花了很大精力和财力上马造船项目。如果现在强迫地方政府停下一些项目,它们会受很大影响。
两大集团受影响不大
造船行业竞争过热、发展过快已是不争事实。如国防科工委之前制定的《船舶工业中长期规划》中所确定的到2010年,中国自主开发、建造的主流船舶年产量达1700万载重吨目标。而今年上半年我国在建和拟建造船能力就达到了4000万载重吨。中国俨然成了世界第一大造船大国。
上述科工委人士指出,现在不是要关门,不让进入,而是“进入”必须符合国家规划。“我们就是想预防产能过剩,在总体上有所控制。”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重工业集团两大集团的项目本来就是国家整个规划中的,因此监管政策出台对两大集团影响不大。
江苏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陈耀群认为,规范市场风险要避免为了保护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重工业集团这样国家队的市场,而损失“地方部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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